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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之屋(01497.HK):(1)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2) 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及 (3)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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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2) 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及 (3)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97)宣布将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十时在中国厦门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特别决议案: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加强股东权利保护、适应法律法规变化及内务修订;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此次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生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新规,并落实联交所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要求,允许股东通过虚拟方式参会及电子投票。董事会认为该等修订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建议股东投票赞成。代表委任表格须于2025年12月21日上午十时前交回H股证券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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