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与运作机制。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至少有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聘核数师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查财务报告,监管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协调管理层与外聘核数师沟通,并履行企业管治相关职责。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账目及相关资料,获公司提供充分资源支持履职。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