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物色董事及高管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提出继任计划建议、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源及资料,并需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回应股东提问。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