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000股。本次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回购总价为253,15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1,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3,550,600股,总股本变更为289,541,661股。相关回购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专用账户并申请办理过户手续,预计于2025年12月9日完成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