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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00553.HK):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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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21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并列明时间、地点、议程及股权登记日。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需保存至少10年,且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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