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该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