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化股份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年度采购合同》,销售产品及部分原料,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因公司董事长应思斌兼任广纳珈源董事,且公司持有其9.9%股份,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交易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