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