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汇纸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决策。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定期会议,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