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应严格履行承诺,配合信息披露,保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发生持股变动、股份质押、司法冻结、重组意向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