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前终止“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和“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