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