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监督与评估、内部控制监督等职责。审计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因公司不设监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并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意见。涉及财务报告披露、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支持,相关履职情况须按规定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