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熊猫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会议通知、提案方式、议事程序及决议规则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为召集人,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21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须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