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