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更新了相关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12.39万元,用于Mini/Micro LED、光电传感、智慧家居显示、智能车载器件及研发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为取消监事会,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未变相用于房地产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