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内部必要批准与授权,具备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意见书详细核查了发行人的设立、独立性、股本演变、业务、关联交易、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