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建议委任境内审计师; (2)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3)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4) 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及 (5)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建议委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建议选举赵西龙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2027年6月30日)止,不领取薪酬;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增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许可项目,并新增“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营运”“车辆充电服务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一般经营项目;建议公司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按85%:15%的比例,为附属公司浙江甬舟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保险债权投资计划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不超过25年,利率上限为LPR5Y-95BP;以及审议批准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