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时股东大会适用的委托代理人表格)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十時,在中國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199號明珠國際商務中心2幢5樓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一、委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境內審計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二、選舉趙西龍先生為公司非執行董事;三、授權董事會批准擬任董事的服務合約及相關文件,並授權任何一名執行董事簽署有關合約及採取必要行動;四、審議及批准公司與寧波舟山港集團有限公司按85%:15%的比例,對浙江甬舟複線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融資本金不超過50億元、期限不超過25年的保險債權投資計劃,提供本息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可分批分期實施,於借款提款時生效;五、審議及批准修訂公司章程及相關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