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需符合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要求。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离职或解聘需报告交易所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制度还规定了任职禁止情形、履职权限及培训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