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禁止控股股东干预。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制度还规定了监督机制、文件保存期限及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