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会议方式举行。因原定会议日期未能满足H股股东参会股份比例要求,会议已延期至该日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及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H股股份21,965,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23.0877%。会议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分项表决。其中,1.1项议案同意票占比61.2067%,反对票占比38.7933%;1.2项和1.3项议案同意票占比均为42.8945%,反对票占比均为57.1055%。上述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均未获通过。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