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于2025年12月4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多项职权。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财务监督、董事与高管人选审核及薪酬考核等职责。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的召集、议案提交、通知方式、召开程序、表决机制及决议执行等均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重大事项需更高比例通过。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名,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