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别投票。选举时需遵守投票上限规定,超出视为弃权。董事当选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票数,若当选人数不足,公司将重新召开股东会补选。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