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文件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