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任标准与程序,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对在任人员进行评估并提出任免建议,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