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涵盖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等,应在触发条件后及时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知情人员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