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方案,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在涉及利害关系时需回避表决。条例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决议执行及工作评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