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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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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文件涉及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包括财务性投资认定、募投项目基地设置、环评备案进展、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等内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无财务性投资,募投项目石家庄基地环评正在办理中,西安基地无需环评。项目已获备案,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较大财务性投资情形,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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