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若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