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支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