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提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并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