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回避。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