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且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遵守表决程序与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