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可使用闲置资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强调选择资信良好的受托方并签订书面合同。制度规定了委托理财的决策权限: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按关联交易规定执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通过委托理财规避审议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