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且须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保密义务及履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