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且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