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长、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结合公司效益、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及履职费用报销。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存在违规、失职等情形的,将取消相关奖励性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