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超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须遵守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