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