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或任免建议,并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