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92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04%。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