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新权))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新权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在公司及关联方无任职或持股关系,未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机构任职,未有重大业务往来或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