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在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