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