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会议召开与议事程序等内容。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进行考评。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