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子公司苏州腾晖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湘0722民初1884号】,法院驳回原告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390.6元由原告负担。本次诉讼为合同纠纷,判决为一审结果,各方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