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若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遵守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