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制度规定,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且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可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须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