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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电子: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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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禁止情形、解聘与辞职程序、代行职责安排等内容。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资本市场战略筹划、规范运作培训等职责,并有权查阅公司文件、列席相关会议。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需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年度考核和离任考核,并按规定提交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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